(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要求,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对西宁市五四西路(府汉路-四号路)新建道路工程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公司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二十一世纪大厦5楼
联系人:李伟 电话:15297126357
附件:
1、西宁市五四西路(府汉路-四号路)新建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西宁市五四西路(府汉路-四号路)新建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西宁市五四西路(府汉路-四号路)新建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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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东京7月28日电(记者欧阳迪娜刘春燕)东京股市两大股指28日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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