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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要求,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对西宁市柴达木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9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公司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5号3号楼
联系人:甘峰荣 电话:147 9700 0002
附件:
1、西宁市柴达木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西宁市柴达木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西宁市柴达木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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